发布日期:2017-02-2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根据省科技厅《落实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吉科发计〔2014〕131号)要求,面向省科技厅201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原“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招标专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召开吉林省科技报告培训会(第二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
1.主办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承办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二、培训对象
1.承担省科技厅201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原“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招标专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2)、本课题组科技报告的主要撰写者1-2人。
2. 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科技报告工作动员、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科技报告撰写主旨及标准要求,科技报告呈交、审核、共享流程及其系统的使用方法。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本期培训共分5场,请各单位及项目组成员对照附件2上的场次顺序参加。培训时间:
序号 |
场次 |
时间 |
地点 |
地址 |
1 |
第一场 |
2016年12月15日
13点开始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2 |
第二场 |
2016年12月16日
13点开始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3 |
第三场 |
2016年12月20日
13时开始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4 |
第四场 |
2016年12月21日
8点30分开始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5 |
第五场 |
2016年12月27日
8点30分开始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2.外地参会的请提前一天报道,报道时间地点如下:
序号 |
场次 |
外地参会报道时间 |
报道地点 |
地址 |
1 |
第二场 |
2016年12月15日
15:00-18:00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2 |
第四场 |
2016年12月20日
15:00-18:00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3 |
第五场 |
2016年12月26日
15:00-18:00 |
吉林省新民宾馆 |
新长春市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新民大街626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
五、其他事项
1. 请参加本次培训的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科技报告培训,及时填写回执(见附件2),并于12月9日下班前发送至:
jlstrs@163.com,或传真至:0431-85647791。
2.呈交科技报告所必须的授权码将在培训当天发放到项目负责人手中,请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3.本次培训提供培训教材,不收取培训费,不统一安排食宿。需要会务组安排住宿的,请在参会人员名单汇总表中注明,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联系人:姜丹、韩鹏英,电话:0431-85643581、13604446337、18504408259。